上海市长宁和讼调解中心于2023年7月通过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审查设立,为经长宁区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(业务主管单位: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)。2025年7月,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、上海市司法局评审,确定为上海法院特邀商事调解组织。
中心实行「理事会决策、主任室落实、监事会监督」三位一体闭环管理,下设专家委员会、法律合规部、行政综合部、调解事务部、业务拓展部五大职能部门,并建立了覆盖内部管理与业务运营两大板块的完备制度体系——调解规则、收费标准、协议合规审核、虚假调解防范、投诉监督、信息安全等专项制度全面规范调解全流程。
依托前置分流、行业源头化解、AI智能赋能、批量调处四大特色,中心搭建起「科技赋能+专业支撑」的一体化纠纷化解服务体系。我们相信,绝大多数纠纷都可以在不撕破脸、不耗尽时间与成本的前提下得到解决——把对抗变成对话,把僵局变成方案。
中心严格遵循调解的中立性、保密性与自愿原则,依规依法开展工作——让当事人放心,让法院信任。

「让当事人放心,
让法院信任。」
随着商事调解相关条例的实施,以及法院"诉源治理、诉前分流"的持续推进,调解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一环,作用日益凸显。
尤其在金融借款等批量类案领域,传统诉讼面临周期长、成本高、法院承压等现实问题,诉前调解成为各方共赢的优选路径。和讼调解中心顺势而为,搭建专业、规范的诉前调解平台。
围绕商事纠纷的化解,我们提供从评估到调解、再到结果落地的完整服务。
由专业调解员居中主持,促成当事人就争议达成调解协议,定分止争。
在纠纷化解前,提供专业咨询与中立的争议评估,帮助当事人理性研判、合理预期。
调解协议达成后,协助申请司法确认,让调解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,真正落地。
依法登记、依规运行、接受监督——公信力来自可查证的事实。
登记机关: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(2023年7月)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52310105MJ50283194
业务主管单位: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
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、上海市司法局评审确定(2025年7月),入册上海法院特邀商事调解组织名册。
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于2026年通过年审——当事人信息与调解材料的安全有制度和体系保障。
对当事人、对机构、对法院,调解都是更优解。
相比诉讼,调解周期更短、成本更低,且结果由双方协商达成,更易接受与履行。
金融及商事机构的批量纠纷,可经诉前调解通道规模化、标准化处理,提升回收与化解效率。
诉前分流大量纠纷,缓解审判压力,契合诉源治理与多元解纷的司法导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