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立人民调解在诉源治理中的基础地位,为调解中心承接前端纠纷提供政策支持。
该意见由最高法与司法部联合印发,强调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,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,做实矛盾纠纷的前端预防和源头化解,减少诉讼增量。文件部署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诉调对接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、健全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等举措。对调解中心而言,它明确了人民调解在诉源治理体系中的枢纽定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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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导读由上海市长宁和讼调解中心编写,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;条文内容以官方公布文本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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