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化银行保险机构参与行业调解的义务,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提供更明确的规则支撑。
该办法是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综合性规章,系统规定了消保治理、信息披露、投诉处理及纠纷化解等要求。其中明确机构应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配套机制,协商不成时通过调解、仲裁、诉讼化解纠纷;消费者请求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组织调解的,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,监管机构则指导设立并监督相关调解组织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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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导读由上海市长宁和讼调解中心编写,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;条文内容以官方公布文本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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